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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高自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王慧农先生、总会计师赵祥智先生、财务总监刘世超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管理部总监伍东向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 义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248.37%,主要系联营企业利润上升所致。 2、报告期利润指标同比涨幅较大,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大幅上升,以及燃煤价格同比下降,发电毛利率上升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35.52%,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54.59%,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75.43%,主要系兑付中期票据所致。 6、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28.11%,主要系购买燃料款支出减少所致。 7、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5.76%,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8、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较多,主要系债务融资净额减少所致。 9、报告期公司所属电厂(不含环保公司)累计实现上网电量52.25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6.29%。其中:妈湾电厂17.86亿千瓦时,河源电厂14.56亿千瓦时,广深沙角B电厂7.02亿千瓦时,东部电厂6.75亿千瓦时,东莞樟洋电厂0.61亿千瓦时,惠州丰达电厂0.61亿千瓦时,加纳电厂3.48亿千瓦时,风力发电1.12亿千瓦时(含调试电量),太阳能发电0.24亿千瓦时,环保公司累计处理垃圾量62.69万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持有上述股票,为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向其进行债务清偿所得。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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