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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江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债券批复失效及控股股东解除相应的股权质押。 2、2014年01月06日,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铁矿资产的议案》。 2014年01月15日,公司已经完成了上述资产的股权收购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目前该项目处于前期改造过程中,预计三季度能够正常生产。 3、2014年01月06日,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境外子公司的议案》。该子公司目前仍在设立审核过程中。 4、2014年0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经201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日后择期实施。 5、2014年03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5万吨软质炭黑生产线的议案》。该软质生产线处于正常建设过程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江山 2014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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