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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1.3 ■ 公司负责人高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俐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3月财务报表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89.3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和重庆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亿元,以及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1亿元,致使期末较年初净增加1亿元。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6.49%,主要是,一方面国内销售业务实行“年中授信、年末收款”的结算方式;另一方面国外销售业务货款受结算期影响,致使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98.89%,主要是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41.39%,主要是出口销售订单增加,收到定金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8.83%,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上年的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421.77%,主要是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34%,其中:轻型动力业务同比上升17.70%,农业机械装备业务同比上升11.81%,两轮摩托车业务同比下降12.96%,发电机组业务同比下降47.59%。发电机组业务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受去年同期基数较高的影响,预计二季度发电机组业务将有所增长。 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7倍,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增加以及人民币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3、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27.37%,主要是公司远期结汇合约到期结汇和理财产品到期产生收益所致。 4、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26%,在毛利率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受收入下降影响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632.79%,主要是报告期获得的政府补助增加。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59.23%,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减少。 7、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56.97%,主要是控制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本期利润增幅较大。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30.07%,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致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76.37%,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收回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解决同行业竞争 1、为了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间接控股股东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集团")、实际控制人涂建华承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任何地域其自身及其所控制(包括共同控制,下同)的、除隆鑫通用外(包括隆鑫通用的下属企业,下同)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其他方从事或参与任何与隆鑫通用的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 (2)将不会利用其从隆鑫通用获取的信息或其他资源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隆鑫通用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会利用其对隆鑫通用的控股和/或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隆鑫通用利益的行为。 (3)在该协议签署后,如隆鑫通用开展在该协议签署之日前尚未从事的、新的经营业务,且为涂建华所控制企业中最先从事该项业务的,则涂建华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经营该种业务,除非隆鑫通用明确表示放弃该项业务。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隆鑫集团、隆鑫控股及涂建华承诺将隆鑫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第7类和第12类境外注册商标及商标申请无偿给公司,无偿许可发行人使用该等境外注册商标。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公司已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全部168件境外注册商标及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境外商标")向所在国家和地区递交了由隆鑫集团转让给公司的申请,由于境外国家及地区的主管机构对商标转让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程序和审查周期)不尽相同,审核时间较长,故截止2014年3月31日,前述境外商标已完成核准转让141件,余下27件正在核准转让中(其中10件为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使用)。 根据隆鑫集团、隆鑫控股及涂建华先生出具的相关承诺,前述27件境外商标获得核准转让前,公司有权无偿且无争议使用该等境外商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完成前述境外商标核准转让手续。 二、土地等产权瑕疵的说明 公司拥有的、坐落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99号的合计面积为7961.6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机车")位于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温泉大道688号5277平方米的房屋及该建筑物坐落的3.164亩土地未取得权属证书。隆鑫控股承诺同意承担就公司目前使用上述尚未完善产权手续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机关要求拆除、处以罚款等所导致的费用、损失等全部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1)公司前述坐落于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99号共计7961.6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约1.16%),因原设计报建等手续不完善且已建多年,难以补办产权手续,公司已停止前述房屋建筑物产权办理工作,目前该等房屋建筑物使用正常。 (2)当地政府已于2013年下半年将隆鑫机车前述3.164亩土地(占公司全部使用土地总面积的0.20%)的用地事宜报请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批,预计隆鑫机车将于今年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并将在完善用地手续后及时办理该宗地上5277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手续。 三、公司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实际控制人涂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国开金融、中科渝祥、软银投资、涌源投资、龙在田投资、载荣投资、谨业投资、景绪投资、小村创业投资、盛嘉置业、金宝天融、睿德丰华、西藏金台、西藏载鸣、高勇、文晓刚、程健、欧阳平、何军、龚晖、陈松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高勇、涂建华、叶珂伽、文晓刚、欧阳平、何军、龚晖、汪澜、黄经雨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期限外,只要本人仍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勇 201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4-03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4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保证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以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4-03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4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董事涂建敏女士因出差在外未能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一季报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的议案》 公司在继续发展现有业务(小型汽油发电机组、轻型汽油动力、农业机械装备、两轮摩托车)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以动力为核心,积极进行终端产品相关多元化业务拓展,实现以下四个战略发展方向: 1、新能源发展方向:抓住新能源机车发展趋势和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在低速电动四轮车等新能源产品上积极开拓,迅速切入新能源机车领域。 2、柴油动力发展方向:以非道路小缸径多缸柴油机动力为平台,复制小型汽油机发展模式,构建从柴油发动机到终端产品的产业链,积极涉足农业收获机械产品和大型柴油发电机组产品领域,实现从汽油到柴油的发展。 3、小型航空动力发展方向:以现有小型汽油动力为依托,向小型航空动力发展,进入小型低空无人航空器新兴领域,实现从地面到低空的发展。 4、汽车零部件发展方向:以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机加压铸业务为基础,在铝合金结构件压铸及其它汽车核心零部件上进行拓展。 公司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积极开展外延式合作,充分发挥公司运营管理和团队优势,积极实施新的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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