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建筑装饰行业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行业、企业发展方式,努力在建设美丽中国中发挥积极正能量。公司继续秉承高端的市场战略,跟随行业热点和国家战略规划的地区热点,在“100个客户成为100个朋友”服务理念的指引下,积极推进战略纵深,大力实施管理变革,实现了公司的经营目标,保持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4.77%,实现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3.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6.71%。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总部-地区事业部-分公司三级营销体系,深化实施绩效考核,使得公司获取订单的质量和数量都较去年有所提升,实现了有质量的增长。2013年,公司新承接合同金额超亿元大型公建项目6项,超5000万元的大型公建项目18项,在同类业绩积累上增添了新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设计和施工了包括沈阳文化艺术中心、镇海文化艺术中心、临沂大剧院、九江修水文化艺术中心、重庆石柱演艺中心、苏州凤凰国际书城、南京会议中心三期、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博物馆、常州少年科学艺术宫、株洲神农大剧院、牛首山文化旅游区一期工程佛顶宫装饰工程等十余项剧院会堂类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保持了公司在文化类建筑这一高端建筑装饰细分市场的持续领先优势。公司在报告期内承接了57项五星级酒店的设计和施工,其中有28项是由喜达屋、洲际、万豪、希尔顿、温德姆、凯悦、卓美亚等世界著名酒店管理公司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继以总承包模式(从建筑设计开始至项目交钥匙)顺利完成北京华为大厦改造总承包工程、郑州天鹅城国际大酒店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程以来,又以总承包模式承担了梅州豪生酒店、江西鹰潭迎宾馆、青岛南山嶺海国际酒店、柳州柳东大厦酒店、厦门磐基中心扩建及改建工程、宁波华侨饭店改造扩建等,在精装修、幕墙、照明、机电安装、智能化等方面发挥公司的专业资源和经验优势,为将来总承包这一创新模式储备了具备先发优势的品牌和资源。同时公司在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商业类项目也均有斩获,实现了高端装饰市场的全面发展。 2、报告期内,公司胜利完成了自上市以来的首次管理层换届,公司董事长正式卸任总经理职务,引入职业经理人机制。本次管理层换届是公司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也为公司各条业务线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公司在工程管理、市场营销、成本管控等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本次改革各业务线之间相互渗透,有利于公司综合绩效的提高。公司ERP信息管理系统在2013年11月成功上线,使得公司朝现代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公司打造了包括营销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材料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到商务智能管理的一体化管理平台,为生产流程规范化,成本控制精细化、财务业务一体化和管理绩效可视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破扩张的管理瓶颈。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的系统性建设。通过对各专业人才、业务骨干进行在职培训、多方选拔、重点培养,为公司发展固本强基。同时推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共同利益纽带强化公司专业、高效的管理运营团队的建设,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报告期内,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3年12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由中国证监会受理。2014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4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如成功发行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更充实的资金保障。 5、近年来,公司不断强化研发创新,提高项目科技含量。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3-2015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公司新获得2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公司被授予全国装饰行业唯一一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同时被评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 、“2013年度广东省自主创新示范企业”,成立了“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科学研究院”,荣获“自主创新企业金奖”、“深圳市质量技术创新奖”、“2013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22项),“2013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28项)等奖项。 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的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被评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国宾馆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酒店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影剧院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2012-2013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全国质量诚信倡议先进企业”、“全国质量诚信承诺优秀企业”、“2013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文化宣传先进集体”、“深圳老字号”、“2013年度深圳百强企业”、“深圳知名品牌”等。同时,公司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化管理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荣获“最佳中小板企业奖”“最佳持续投资价值奖”、“2013年中国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荣获鲁班奖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6项,继续成为获得“国优”奖项最多的装饰企业之一。此外公司还获得其他国家、省市级荣誉近百项。“洪涛”品牌成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最具价值的品牌的之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肇文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莉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毛裕国先生、吴镝先生、颜琼女士;现任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朱莉峰先生、章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264,191,233.21 元,计提盈余公积26,419,122.32 元,本年末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667,359,858.7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366,126,506.65元。 公司拟以2014年4月23日总股本70556.299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为35,278,149.60元。派发现金红利后的未分配利润为632,081,709.11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4-023号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该所2013年审计费用60万元是合理的。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行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更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章程修订对照表》。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见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27号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保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办理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及其他各项保函。 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达130000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且能够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见201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26号公告。 10.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正文见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4-028号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4 年5月15日下午14:30-17:00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4年4 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24号公告。 以上第2、3、4、5、6、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3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4月24日在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安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4-023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报告全文见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27号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026号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正文见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4-02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5:00至2014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述第6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股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2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总议案对应委托价格100.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999999-233 传真号码:0755-82264026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通讯地址:广东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9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总经理韩玖峰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副总经理王全国先生、财务总监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庆平先生及副总经理唐世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9]11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1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839,399.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160,600.6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22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6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0162100421755(账号)、38910188000164816(账号)、44201507300052515615(账号)、0012100782142(账号)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6日与平安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与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根据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7,235,500.00元转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银行管理要求以及募投项目管理的需要,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基本账户,该账户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截止2009年12月16日,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79,05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116.06万元两者相差933.94万元系初始金额包含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费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832,172.7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13 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建筑装饰部品部件工厂生产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金额为549.6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其中销户利息为0.33万元)。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① 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进口设备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② 由于国内设备生产水平的提高,可满足公司需求,公司优先采购了具有交期短、价格便宜、本地化服务等优势的国产设备;③ 随着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保证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了功能更齐全的设备;④ 部分设备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2)“设计创意中心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金额为1,730.1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从实际需要出发,目前完成的设计创意中心大楼第一、二层的装修和设备购置,能满足目前的工作需要。而第三至五层尚未装修使用。今后随着公司设计队伍的扩大,在第一、二层办公空间不能满足使用的情况下再用自有资金装修该大楼的其他楼层及购置相关办公设备。 (3)“企业营销网络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金额为5,864.6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其中销户利息为79.80万元),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① 公司原计划在天津、上海、重庆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现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将原计划购置房产的实施方式改为通过租赁房产来实施,因此节约了项目成本。②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13年10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截止201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资金1,494.16万元, 预计尚需支付余款1.49万元,剩余节余资金为1,483.35万元,导致募集资金使用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有: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累计节约包括设备购置费、工程委托方管理费、培训费、工程监理费、预备费、长期摊销费(机房及各类会议室建设装修)等。 3、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及去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737.24万元,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8,116.06万元,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为24,670.20万元,超募资金为53,445.86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募投资金21,185.47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57,989.58万元(含节余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8,144.4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737.24万元以及利息245.97万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其中“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公司计划在2014年3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设计创意中心项目”因有尾款需要支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计划用于该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