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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TitlePh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郑暑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逸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黄晓芩 |
公司负责人郑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逸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5,834,653,739.11 | 5,263,100,208.85 | 10.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47,203,763.10 | 1,830,913,088.99 | 6.35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926,837.04 | 1,139,188.64 | -33,011.74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88,865,528.74 | 526,584,608.36 | 1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6,290,674.11 | 107,978,948.92 | 7.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6,150,868.97 | 107,802,706.63 | 7.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6 | 7.19 | 减少1.0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3 | 7.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23 | 7.70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39,30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94 | 141,951,005 | | 质押66,000,000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 | 4.52 | 21,427,449 | | 无 | 于淑娟 | 境内自然人 | 0.55 | 2,595,288 | | 无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0.53 | 2,491,000 | | 无 |
逄方 | 境内自然人 | 0.50 | 2,347,464 | | 无 | 柴秀玲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127,758 |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2 | 2,000,000 | | 无 | 吴依忠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690,800 | | 无 | 李雹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670,000 | | 无 | 陈一艺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550,000 |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41,951,005 | 人民币普通股141,951,005 |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427,449 | 人民币普通股21,427,449 | 于淑娟 | 2,595,288 | 人民币普通股2,595,288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2,4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2,491,000 | 逄方 | 2,347,464 | 人民币普通股2,347,464 | 柴秀玲 | 2,127,758 | 人民币普通股2,127,75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 吴依忠 | 1,690,800 | 人民币普通股1,690,800 | 李雹 | 1,6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670,000 | 陈一艺 | 1,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5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增加198.8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季度收购海南锦绣实业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少数股东权益比上年度末增加306.9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季度收购海南锦绣实业有限公司形成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3)财务费用减少442.28%是由于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回报规划的专项论证报告》中承诺: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也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总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承诺期限:2012年-2014年 履行情况: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暑平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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