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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3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4年4月24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永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宁波永宏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 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 发行人:中国银行 3、 币种:人民币 4、 投资方向: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5、 产品代码:CNYAQKF 6、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7、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3.80% 8、 收益起算日:2014年4月24日 9、 首次开放日:2014年7月4日 10、还本付息:中国银行在《产品证实书》规定了收益率,但该收益率不构成中国银行保证公司从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之间均取得按该收益率计算得到收益的承诺。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或公司赎回本产品后,中国银行将在当前开放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按照节假日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壹仟伍佰万元整(RMB1,500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赎回及提前终止:公司有权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由中国银行在当期开放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果公司赎回产品,当前开放日即为赎回日;如果公司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中国银行有权在开放日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如果中国银行在某开放日提前终止产品,则将在当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果中国银行决定提前终止产品,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通知公司。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产品终止,中国银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48%。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备注:截止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29,256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65,375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63,881万元(含本次)。 三、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3年4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相关资料 2、 独立董事意见 3、 监事会意见 4、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10:00-10: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13,682,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313,682,8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4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王月鹏 3、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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