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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19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出售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正及说明 2014-05-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刊登了《关于出售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13-041)。因工作疏忽,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及说明: 一、原公告中: “一、股权转让情况(三)拟转让标的股权公司”介绍:“截止2012年6月30日,新银象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03.88万元,按公司持股25%的比例计算,公司可享有的未分配利润为250.97万元。” 更正为: “截止2013年6月30日,新银象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03.88万元,按公司持股25%的比例计算,公司可享有的未分配利润为250.97万元。” 二、本公司《关于出售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中披露新银象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与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附注存在不一致,内容如下: 1、《关于出售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披露“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银象资产总额为26,420.36万元,负债总额为13,640.40万元,净资产为12,779.96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10,079.28万元,净利润为419.9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附注披露内容: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8、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现对上述两者数据的差异补充说明如下: 《关于出售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披露的新银象财务数据是依据新银象控股股东浙江圣达药业有限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银象2012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披露的新银象财务数据是依据本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中的附注内容填写的。 新银象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立信会计师认为本公司持有新银象25%股权,对本公司报表影响很小(按2012年年度报告净利润311.79万元计,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为77.95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净利润1.883%;按天健审计净利润419.96万元计,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为104.99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净利润2.536%;两者差额为27.04万元,占公司2012年净利润0.653%),对新银象提供的报表进行审阅并在2012年度审计报告附注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在2013年7月23日披露《关于出售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新银象2012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采用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公司就以上更正及说明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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