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1万股;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4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4 年5 月 8 日。 根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4年4月24日 2、授予数量:701万股 3、授予对象:34人 4、授予价格:8.85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的激励对象一致。 7、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2014年4月25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4)第011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4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4年4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晓军等3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款人民币62,038,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7,01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55,028,500.00元。 (一)王晓军等34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62,038,5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分别于2014年4月23、24日交存贵公司在交通银行淄博博山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内,账号373020602018170026657。 (二) 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352,903.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25,352,903.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8日。 四、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标的股票授予日起的48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36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在规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或者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锁的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 218,342,903股增至 225,352,903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 26.84%的股权,授予完成后,刘长杰先生持有 26.00%股权。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25,352,903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55元。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