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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3月25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项目组负责具体事宜。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29日、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12日、2014年4月19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2014-022,2014-023,2014-024)。2014年4月22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2014年4月26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志强 咨询电话:028-38926346 传真电话:028-38926346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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