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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数量:40,000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2014年5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1号文核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万股,该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3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2,600,000,000股,之后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家特定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合计40,000万股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述承诺之外的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兴业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相应审核,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兴业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限售期安排;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的规定;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兴业证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00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5月12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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