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04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2014年05月04日上午9时在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1人采用通讯方式表决)。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鲁小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5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13年5月16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3年5月23日取得第130610号《受理通知书》,并于2013年7月9日取得第130610号《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年9月16日,公司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即将超过有效期,预计到期前无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经公司与三家股票认购机构商议取得一致意见,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后,决定主动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14年05月0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年05月05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蔡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申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履行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的职责,决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蔡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暂时由董事长鲁小均先生代理行使职权。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蔡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蔡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