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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薪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开通直销柜台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自即日起开通直销柜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二、 直销柜台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认购期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其中募集期截止日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有有效的年检记录);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B.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D.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E.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F.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G.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负责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交)

H. 预留印鉴卡;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还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交);预留印鉴卡。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 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

B. 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7311010187200000315

C. 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141529025700738

D. 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帐 号:03492300040004652

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基金交易申请表》;

B.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4)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基金交易申请表》;

B.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 《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本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二)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认购期间,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其中募集结束日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 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

D.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投资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投资人/代办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留存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认购资金的缴付

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专户。

A. 中信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账 号:7311010187200000315

B. 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31001550400050007459

C. 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 号:1001141529025700738

D.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帐 号:03492300040004652

3)认购申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基金交易申请表》;

B. 银行付款凭证/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C. 《基金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情况);

D.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未到基金管理人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人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也不接受顺延受理认购申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人可以就已到账资金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三、 直销柜台认、申购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有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认、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目前仅开通直销柜台业务,网上直销业务暂不开通。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2、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本基金,不能参与本基金于中信银行开通的“薪金煲”业务,即不能享受快速变现与余额理财等“薪金煲”产品的特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3、 本公告仅针对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通直销柜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查阅《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以及“中信银行‘薪金煲’业务规则”。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xc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6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参加天天基金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 )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5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天基金开展的开放式基金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周三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或天天基金手机客户端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2. 适用基金

1、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5508)

2、信诚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5512)

3、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5516)

4、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

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方案仅适用于上述基金。

若信诚基金和天天基金决定增加或减少上述开放式基金产品范围,信诚基金将另行公告。

3.优惠活动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每周三(若遇节假日或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则该周三费率优惠活动不执行,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周三),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或天天基金手机客户端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其基金申购费费率享受2折优惠。

本次费率优惠方案仅适用于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转换和定投业务暂不适用此次费率优惠。

二、申购、定投费率优惠

1、适用基金

信诚基金管理的、由天天基金销售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产品(若部分基金产品参与上述周三费率优惠活动,则不再参加申购费率4折优惠活动。其他时间段仍参加申购费率4折优惠)。

2、优惠活动内容

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方式: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天天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天天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规则、活动时间)如有变化,以天天基金网(www.1234567.com.cn)的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天基金(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6日

    

    

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6日

1.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405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4年5月9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4年5月9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5月9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5月9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年5月9日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原因说明根据《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每月定期自动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支付现金。为保证本基金定期支付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定期支付基准日(即,2014年5月9日)及定期支付基准日下一工作日(即,2014年5月12日)两天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2014年5月13日,本公司将恢复办理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本基金通过每月定期自动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支付现金。

定期支付不等同于分红。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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