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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数259,169,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44%。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13年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59,169,529股同意,0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孙伯淮先生、荆林波分别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立民、俞婷婷律师列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万丰奥威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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