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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4-037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23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振泰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271,511,9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4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1,511,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511,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511,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1,510,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000股。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11,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71,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本项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72,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9,680股。 8、《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472,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39,680股。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11,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511,9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5、10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大会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4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供投资者查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所出具的《关于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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