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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68,847,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5%。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4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847,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报告对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孙凯律师和陈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2014年5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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