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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证券代码:002531 公告编号:2014-043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5日15:00至2014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8,2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5%。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8,0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0%;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8,2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8,2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2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周瑞昌、吴雪瑞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关于《天顺风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顺风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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