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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43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39),公司定于2014年5月14日至15日期间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现公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5:00 至2014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4.召集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如下: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七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1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7)、《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8)和《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27) 传真号码:010-64106991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4100338 64106338 联系传真:010-64106991 联系人:赵国文 韩雪 6.公司将于2014年5月1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四、网络投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587; 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 若股东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表决,未进行表决申报的其他议案默认为弃权。 4.网络投票举例 (1)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收市后持有“金叶珠宝”A股的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2)对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3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如某一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3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一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3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5:00至2014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重要文件。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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