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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点评IPO配套措施: 报价过程更透明化 强化主承销商配售行为约束 2014-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同时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募股(IPO)配套规则落地。 有券商人士指出,此次配套规则集中围绕在“定价”、“配售”两个核心关键词上,将会促进发行承销过程中信息的透明化,也使得配售过程合规公平可监督,市场参与各主体归位尽责,更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内幕交易等 不正当行为将被遏制 本次修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加强了对承销商和发行人在路演推介、询价簿记期间的合规性管理,并增加了对投资者持有一定市值股票、优先安排一定比例股票配售给企业年金和保险、以及黑名单制度等内容。 高盛高华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规范要求承销商内部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加强对定价和配售的过程管理,要求合规部门介入,并且对相关资料严格存档。一方面,这些要求可以避免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另一方面也为承销商开展业务提供了可以遵循的规范,是对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信誉的一种保护。 规范中还就路演推介设置了包括推介方式、保密措施、信息披露、严禁送礼安排等,该负责人表示,这些规范措施保障了推介过程中信息传递的合规,特别是确保了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平对待。 此外,为簿记、定价和配售设计了严格的控制流程,避免信息泄露使得内部知情人获得不正当利益,对于A股目前的发展现状有着积极意义。 与此同时,规范还细化了黑名单制度,中信证券投行人士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在过往发行工作中,监管工作的重点往往放在发行人和承销商身上,对网下投资者行为的管理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然而,在1月份新股发行的稽查工作中,暴露出网下投资者的众多违规行为,例如使用他人账户报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未能审慎报价等,这些违规行为均严重影响了新股发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这就需要进一步规范网下投资者行为。”上述投行人士表示,本次规范对网下参与询价及获配投资者的禁止性行为进行了详细列示,并明确了处罚措施,确立了黑名单制度的报告、申诉和处理决定等具体程序,这些内容的增加使得黑名单制度既能有效对投资者违规行为进行事前震慑和事后处理,又使得整个黑名单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避免一刀切。 主承销商配售行为 得到约束 从规范主承销商网下配售行为的角度出发,IPO配套措施之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在内部制度、配售对象、配售原则、配售方式、信息披露和资料留存、自律管理等方面,给予了明确指引,并首次引入主承销商配售行为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 其中要求合规部门应当指派专人对配售制度、配售原则和方式、配售流程,以及配售结果等进行合规性检查,要求律师对网下发行配售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和核查。瑞银证券相关人士指出,律师需对网下发行过程、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向市场出具法律意见书,以进一步约束主承销商配售行为的规范性,保证股票配售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中信建投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指出,这一规定使得合规部门介入配售工作有法可依,更有效保障新股配售的合规性。 同时,本次配售规则还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列出优先配售投资者名单,该负责人指出,这有利于发挥公募社保、年金保险等专业投资机构在估值定价上的专业作用,同时亦规定了禁止配售的投资者名单,以防止和杜绝配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和不正当利益,进一步强化定价和配售过程的公平性。 值得注意的是,配售细则明确了协会可以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主承销商配售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主承销商及其相关业务人员和配售对象违反配售细则的规定,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则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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