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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1日-2014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056,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38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6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1,00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1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400股。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9募集资金运用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17,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17,010股,弃权31,800股。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逐项审议) 4.1荣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5,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5,210股,弃权43,600股。 4.2鱼台环保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5,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5,210股,弃权43,600股。 4.3骏伟金属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5,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5,210股,弃权43,600股。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5,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5,210股,弃权43,600股。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5,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5,210股,弃权43,600股。 7.审议《关于公司放弃对荣成市长青供热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5,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7,700股,反对5,210股,弃权43,60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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