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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2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2日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3号楼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2名,共代表股份129,782,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57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支晓强先生、曾嵘先生(委托支晓强先生)和张志学先生(委托支晓强先生)分别在本次大会上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3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3年度审计报告》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18,2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3,096,80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可分配利润余额为114,772,573.5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2013和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201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博实旺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收购北京博实旺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已于2014年4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9,78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梁清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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