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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3日10:30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唐治钫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量614,476,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18%。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徐吉文律师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投票。 2.议案一: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13,9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9,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弃权417,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徐吉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于2014年5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5月13日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为9名。会议由副董事长于小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1.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一) 议案二: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董事研究决定对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调整, ①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春建 委 员:杜秉光、于国宏、唐治钫、高闯 ②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康锦江 委 员:于小虎、于国宏、高闯、王萍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闯 委 员:于小虎、许晓军、康锦江、王萍 ④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萍 委 员:许晓军、于国宏、高闯、康锦江 1.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针对上述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3日 附件一:董事长简历 李春建,男,中共党员,1966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88年8月至1999年6月任兵器工业总公司质量安全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干部;1999年6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建管处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01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参加北京大学与美国Fordham合作的北大国际MBA班学习;2003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正职待遇);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北化集团、北化股份董事长;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春建先生任职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 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董事长和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董事长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选举李春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出的,我们认为:本次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是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出现变动,是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能够正常运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高闯、王萍、康锦江 2014年5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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