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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8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5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三楼东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学干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意见: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规,同意本议案内容。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7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按10配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2,575,295.52元。 2、2014年3月15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及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该行开设的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29810182100003351)仅用于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年产6万台非道路用节能环保型多缸柴油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综合考虑公司与银行合作计划等因素,公司拟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29810182100003351),并将前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进行专项存储。截至2014年4月30日,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54,005,968.51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日的账户余额为准。公司将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 监事会意见: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规,同意本议案内容。 保荐机构意见:此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行为是公司为了巩固银企合作关系,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江淮动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江淮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6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配股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进度、银行合作与有效监管的需要,同意将现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的2011年1月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年产6万台非道路用节能环保型多缸柴油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29810182100003351)余额,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进行专户存储,并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原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329810182100003351)。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4-027号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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