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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4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吕学强、丁韶华、袁淳、刘丹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长邹承慧、董事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邹承慧)

1、若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每股7.78元人民币)。具体认购价格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2、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数量为不低于625万股,具体认购数量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 年5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286号)。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286号)》要求,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风险说明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政策风险

公司的太阳能电池铝边框产品主要销往国外,因此未来各国对太阳能光伏行业的补贴政策变化情况将很大程度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营,如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并网及补贴政策得不到地方政府的严格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纳入享受补贴范围,电价补贴下调以及补贴不能及时到位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风险

太阳能光伏行业作为我国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政府支持力度较大。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因享有较高的政府补贴和具有巨大的应用前景与市场空间,行业新进入者持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公司通常采取在项目当地设立下属公司的模式实施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与运营。近年来,公司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和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增长速度较快,下属公司设立较多,管理难度加大。本次发行后,随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规模、人员规模等将随之扩大,需要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调整组织结构,避免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四)经营风险

1、产品集中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太阳能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2011年、2012年、2013年太阳能电池边框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85.30%、69.56%、60.07%,公司主营产品集中在太阳能电池边框上的特征依然明显。太阳能边框在公司收入中占据较大比重,未来若太阳能边框市场出现大幅变动,公司的营业收入将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IPO完成以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产,EVA胶膜、安装支架等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加;2011年以来,公司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取得的电力销售收入在公司收入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太阳能边框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降低主要产品集中在太阳能边框的风险。

2、客户集中风险

2011年、2012年、2013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60.99%、52.36%、37.56%。

虽然公司已与各大客户形成了互为依存、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且公司在太阳能边框领域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新客户逐渐增加,但客户过于集中仍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战略合作客户自身业务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短期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帐款和现金流的风险

公司近几年业务规模增长迅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应收账款金额也大幅度增长。截至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099.71万元和7.41%、31,987.85万元和9.1%、72,294.51万元和16.6%。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增大,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大力拓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该类业务对资金需求较大,给公司现金流也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风险。

公司将灵活采取信用保险政策以及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降低应收账款和现金流风险。

(六)海外市场风险

1、出口贸易风险

目前太阳能光伏行业应用仍主要集中在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国等新兴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太阳能光伏产品也主要用于出口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但受到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趋势。国内产品由于性价比优势明显,成为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针对的对象之一,一旦公司主要出口国家对公司主要产品设置关税等壁垒,将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日本为公司的主要外销市场之一,2012年以来中日在历史、领土等方面矛盾持续升级,可能为中日双方带来贸易风险。未来若中日之间矛盾进一步激化,可能导致公司日本市场销售业务受到不利影响。

2、出口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市场,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6.54%、61.54%和43.22%。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为结算货币,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与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汇兑损益1,304.69-444.071,023.72
净利润1,394.78-5,352.6919,504.30
占比(%)93.54-5.25

自2005年7月2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兑美元、日元自此持续走强。未来若人民币持续升值,则公司因价格优势带来的市场竞争力将有所削弱,产品销售量及利润率均可能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2014年以来,公司尝试在出口贸易中实施汇率套期保值以对冲或降低汇率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地实施,尽快达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将实行以总经理牵头的项目负责制,控制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及资金的合理利用,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进度紧、工作量大、环节多的困难,若某些环节出现不可预计的重大问题,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收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该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的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内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做出的,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根据无锡市发改委、苏州市发改委、赣州市发改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无锡地区4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备案通知书下发日期为2014年2月27日;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赣州1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苏州市发改委备案通知下发日期为2014年3月10日,赣州市发改委备案通知下发日期为2014年2月13日。若公司无法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或者备案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对应项目,则存在项目实施风险。

3、地方发改委能源局在当地各年度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配额分配的执行当中,一般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将相关企业纳入电价补贴范围,即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并网发电的,则可能优先获得配额。因此若地方发改委补贴配额供不应求,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能及时建成项目、竣工验收及并网发电,则无法优先取得补贴配额,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收益。

(八)屋顶使用风险

1、通过实地走访发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租赁屋顶的相关建筑物中无锡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综合楼(屋顶面积1,500平方米)、江苏海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屋顶面积68,000平方米)还处在施工建设状态,无锡标榜化妆品有限公司综合楼已经封顶,爱康科技预计江苏海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在2014年5月竣工。上述两处建筑物屋顶总面积69,500平方米,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使用屋顶面积总数828,619平方米(三地发改委批准数合计)的比例为8.39%。若两处建筑物屋顶无法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之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则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整体收益。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屋顶多为彩钢瓦结构,屋顶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在15年左右,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运营时间长达20年,这期间可能发生屋顶损毁、更换等情况导致发电设备拆卸安装(屋顶发电设备拆卸并重新安装的成本约为0.20元/瓦),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营成本,并影响发电收益等,这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九)电站运营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运营时间为20年,在此期间可能存在如下电站运营风险:

1、人力成本的持续上升,可能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电方若出现拖欠电费等情形,则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3、本次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采取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公司挑选当地大型公司、工厂屋顶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与用电方签订《能源管理协议》,约定装机容量、电价折扣等。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若用电方出现无法开业或开业不及预期、停业、转业等情形,则可能影响发电量自发自用比例,进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收益。

(十)建设周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在项目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因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一)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截至2014年3月,爱康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全部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质权人出质人质押标的股权比例(%)冻结时间期限
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质人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6,694.56万股22.322012.08.0124个月
2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质人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5,699.36万股19.002013.07.0818个月
3国开证券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出质人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587.25万股1.962013.12.26730天
4国开证券有限公司邹承慧出质人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225万股1.00
5国开证券有限公司邹承慧出质人持有的爱康科技股票75万股

若出现合同违约或其他意外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包括定价基准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以及投资项目在内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其它条款未发生改变。

董事长邹承慧、董事袁源、徐国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和变更召开时间、投票方式的议案》。

2014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约22.6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交的1项临时提案,要求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至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加的1项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上述临时议案。 变更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相结合、会议时间变更为2014年5月22日下午两点开始。变更后的会议通知另行发出。

《关于增加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和变更召开时间、投票方式的通知》同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4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1、交易情况

2013年12月20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签署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合同约定:认购人邹承慧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邹承慧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5%。(详见2013年12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76)

目前,公司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为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公司与邹承慧签署补充合同。

2、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5月10日,邹承慧直接持有公司1%的股份,并通过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43.6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邹承慧先生、徐国辉先生、袁源女士应予以回避,该议案应由出席会议非关联的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邹承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邹承慧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每股7.78元人民币)。具体认购价格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2、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则乙方的认购数量为不低于625万股,具体认购数量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3、除非文义另有所指,《认购合同》释义中的词语在本补充合同中使用时,具有与其在《认购合同》中同样的含义。

4、本补充合同为《认购合同》之补充,与《认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与《认购合同》同时生效。

5、本补充合同的约定与《认购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影响

为更好的把握行业发遇和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赣州地区10MW、无锡地区40MW和苏州地区30MW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本次补充合同是在原《认购合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邹承慧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的确认方式,更加有利于认购合同的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邹承慧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要股东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所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项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4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和变更召开时间、投票方式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

一、增加临时议案

2014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约22.67%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交的1项临时提案,要求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至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加的1项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有关该等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相关提案,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上述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等提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增加至3项,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二、变更投票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第3项议案即《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公司需要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因此,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相应变更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变更会议时间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原为2014 年5月22日(周四)上午10:00。因本次股东变更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证现场会议的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变更为:2014 年5月22日(周四)下午14:00。

四、变更后的会议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5月22日(周四)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安排: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会议确认方式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21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其中议案1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于2014 年4 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议案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14 年4 月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议案3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14 年5 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如下: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股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选择拟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序号审议事项对应价格
 总议案100
1《关于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0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3.00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4425 联系人:季海瑜、吴磊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为特克斯昱辉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参会人员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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