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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4-027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19号公司一楼讲学厅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蕴韶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量193,320,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2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193,320,398 股,其中赞成票为193,320,3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韩思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0 证券简称:达安基因 公告编号:2014-028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何立新先生、许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监事何立新先生、许擎先生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同时何立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及其他任何职位。 何立新先生、许擎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七名变更至五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二名,满足《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法定人数要求,且职工代表人数仍达到监事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因此何立新先生、许擎先生的辞职报告即日起生效,公司将不会再选聘其他职工代表监事。 何立新先生、许擎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认真履行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监督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何立新先生、许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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