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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0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无新增、无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09:30开始;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明轩董事长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17,296,752股,占公司总股份622,755,604股的18.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3、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4、关于聘用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96,752股,所占比例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推荐周明轩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6、推荐钟振强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7、推荐王连莹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8、推荐高香林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9、推荐徐波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10、推荐黄金维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11、推荐胡志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12、推荐冯炳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7,296,752股,其中,同意117,256,952股,所占比例99.97%;反对 39,800股,所占比例0.03%;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梁治烈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梁治烈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5月20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 名,实到5 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选举周明轩董事为董事长。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经董事长提名,续聘鄢国根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换届后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高香林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徐波、董事周明轩为成员。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董事会换届后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徐波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高香林、董事周明轩为成员。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董事会换届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高香林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徐波、董事王连莹为成员。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董事会换届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徐波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高香林、董事钟振强为成员。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4-022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4年5月20日在本公司16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监事会议,此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刘卫红监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冯炳强监事为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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