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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4-3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201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5日,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0.63%)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公司”)向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2.16%股权暨对外投资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7)和《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4-28)。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贷款转股权事项,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9.7条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由于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卡拉拉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与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不属于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因此卡拉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未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 鉴于此,经董事会同意,决定撤销拟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八项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在对卡拉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将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权暨对外投资事项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撤销上述一项议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以及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 更新后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二次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4-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4-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二次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2014-26号公告),定于 2014 年5月27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5月5日,控股股东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0.63%)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公司”)向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2.16%股权暨对外投资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7)和《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4-28)。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贷款转股权事项,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9.7条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由于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卡拉拉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与金达必金属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不属于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因此卡拉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未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 鉴于此,经董事会同意,决定撤销拟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八项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在对卡拉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后,将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的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转换为卡拉拉股权暨对外投资事项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除撤销上述一项议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以及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除撤销上述一项议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以及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 现对本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1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6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三、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014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014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5楼。 邮编:617067 传真:0812-3385285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岳群文 吴萍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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