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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4-04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4年5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4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收到魏锋先生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辞呈,谢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前述辞职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辞职后魏锋先生、谢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魏锋先生、谢超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张峥先生、徐迅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在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魏锋先生、谢超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在公司选举出新的董事长前,由副董事长刘志涛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6月10日召开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附:个人简历 张峥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现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建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监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迅先生,1956年出生,硕士。现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HK1000)非执行董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109)董事,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79)董事。曾任首都经济信息报编辑及记者,北京华人广告公司总经理,中国证券报社副总经理,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4-04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时间: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 6、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4年6月5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张峥先生、徐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3、登记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2014年6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 传真:0731-84499759 邮编:410205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填入表决权数。 董事表决权总数=持股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持股数*2 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4-04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同意提名张峥先生、徐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人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张利国、余应敏 2014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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