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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3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5月2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沈钢先生、路昆先生、张雅萍女士、赵胜跃先生、范春明先生、段宝森先生、张文林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亚宁先生、路昆先生、王宝琨先生、薛晓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范春明先生、段宝森先生、张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孙亚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路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王宝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薛晓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范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段宝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7名董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7家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31,6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2,036,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969,933.3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16,6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077,369,933.37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3TJA2034-2)。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337,178元,股本为人民币692,337,178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8,937,178元,股本为人民币1,008,937,178元。因注册资本变更进而需对《公司章程》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八条的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三条“公司于2000年3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22号批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社会公众股,于2000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2年6月11日,根据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红股,资本公积转增0.5股的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238,705,413股。2008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1378号批文核准,向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07,705,413股。2009年5月15日,根据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461,558,119股。2012年5月21日,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692,337,178股。” 修改为“公司于2000年3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22号批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7000万社会公众股,于2000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2年6月11日,根据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红股,资本公积转增0.5股的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238,705,413股。2008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1378号批文核准,向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07,705,413股。2009年5月15日,根据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461,558,119股。2012年5月21日,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为692,337,178股。2014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4年5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316,600,000股上市,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008,937,178股。”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337,178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937,178元。” 公司章程原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92,337,17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92,337,178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937,17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8,937,178股。”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亚宁,男,196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1980年任天津港电力站工人。1980年至1983年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电子专业学习。1983年至1987年任天津港电力公司技术科技术员。1987年至1992年任天津港电力公司技术科副科长。1992年至1993年任天津港保税区开发服务总公司公共事业部经理。1993年至1995年任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电力公司总经理。1995年至1996年任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天津港保税区天保电力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1998年任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总公司代总经理。1998年至1999年任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贸易发展局第二招商办公室主任。1999年至2002年任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13年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天保工程招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天保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起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孙亚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路昆,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1990年任天津市公安局干部。1995年至1998年任天津市大洋期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7年历任天津天保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主管、副部长、部长。2007年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起兼任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天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起任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起任天津市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路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宝琨,男, 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1989年至1991年历任天津立达国际商场营业员、柜组长、管理办公室干部。1991年至1993年任天津立达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兼团总支书记。1993年至1995年任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1995年至1997年历任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连锁店筹备组副组长、天津立达家电商场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3年历任天津立达集团公司商管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2003年至2004年任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4年至2007年任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起历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宝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晓芳,女,196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1989年至2002年任天津开发区强生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年至2010年历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审计主管、高级审计主管。2007年起任本公司监事。2010年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助理。2011年起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 薛晓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春明,男,1949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66年至1968年任陆军91师271团飞行学员。1968年至1969年任民航高级航校飞行学员。1969年至1977年任民航第十九飞行大队飞行员。1977年至1979年任天津总医院后勤。1979年至2009年历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副院长,已退休。现任天津市农商行独立董事、天津市友谊集团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段宝森,男,196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1989年历任天津市勘察院工人、团委副书记。1989年至1992年任天津市规划局团委副书记。1992年至2005年任天津市南开区规划土地管理处副处长。2005年至2011年任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11年起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本公司独立董事。 段宝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文林,男,195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71年至1976年任吉林省索伦牧场会计。1976年至1991年任吉林省农业厅财务审计处处长。1991年至2011年任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处长、总会计师,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36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范春明先生、段宝森先生、张文林先生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11____次, 未出席 _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3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4.会议时间:2014年6月17日(周二)上午9:00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负责人 公司股东指2014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报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选举孙亚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路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选举王宝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选举薛晓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选举范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选举段宝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选举张文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选举尹宏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王小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通报选举杨丽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二)披露情况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议案参见公司2014年5月31日刊登、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改选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此次推荐董事候选人7人,监事候选人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3日、2014年6月16日(星期五、星期一) 上午9:00 ~11:30 ;下午13:00~15: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秦峰 王鸿林 4.与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董事会决议 2.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3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 偿还天保控股欠款的公告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天保控股”)持有的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滨海开元”)100%的股权,具体收购方式为公司向天保控股发行6,900万股的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滨海开元49.13%的股权,并用现金收购剩余的50.87%股权。收购所需的现金由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不包括控股股东天保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解决,非公开发行未获核准或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足支付的,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偿还。 2008年10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即公司向天保控股发行6,900万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滨海开元49.13%股权的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方案实施后,滨海开元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后因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案未能实施,由此形成对天保控股的负债共计105,647.96 万元。 根据公司与天保控股于2008年10月28日签署的《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负债偿还的备忘录》,公司应于 2014 年年底之前支付滨海开元剩余的股权收购款项及资金占用费。 截止2014年4月30日,上述股权收购款项为105,647.96 万元,未付资金占用费为61.01万元。根据上述约定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天保控股上述欠款20,000万元。剩余款项公司将依法以合理措施筹集资金按时偿还。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4-3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5月2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尹宏海、薛晓芳、杨丽云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宏海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尹宏海先生、王小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尹宏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王小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2名监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二、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杨丽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尹宏海,男,196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86年至2003年历任天津市审计局干部、直属分局局长助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投资处处长。2003年起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计财部部长。2004年起兼任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起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部长,兼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部长,兼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尹宏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小潼,男,196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1986年至1993年历任天津轻工业学院化工系、工艺系学生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1993年至1995年历任天津天马娱乐有限公司筹备办公室副主任、保龄球部经理、执行经理兼人事部经理。1995年至2003年历任北京怡美食品公司行政财务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2003年至2008年历任天保国际物流集团公司业务部部长、综合物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2011年任天保市政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空港国际物流公司总经理。2011年任天保国际物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保物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起历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兼任空港国际物流公司总经理。 王小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监事简历: 杨丽云,女,1970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5年至1997年任天津嘉明国际贸易公司员工。1997年至2003年任天津津达制衣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03年至2007年任天津泰达国际会馆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9年起任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1年起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经理。 杨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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