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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3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借款概述

  1、借款情况

  近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签订了两笔《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05号、恒天统借字第2014006号],公司向中国恒天续借款共计人民币40,304.83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关联关系

  中国恒天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关系,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构成关联借款。

  3、审议程序

  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40,304.83万元,两笔借款合同的年利率均为6%,《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05号]的借款金额为13,304.83万元,期限为2013年12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4日止,利息总额为798.29万元;《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06号]的借款金额为27,000万元,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利息总额为162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属于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范围,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年09月09日

  注册资本:3,257,212,459.03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纺织品、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木材、服装、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汽车(货车)制造机技术研究;农副产品、燃料油、金属矿石、非金属(特许经营权除外)的销售。

  根据中国恒天201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恒天资产总额为 5,810,889.24 万元,负债总额为4,211,379.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6,146.08万元;2013年1-12月,中国恒天实现营业总收入4,515,435.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652.65万元。

  (二)股权结构图

  

  (三)上述两笔关联借款,利息共计2418.29万元,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恒天借款40,304.83万元,两笔借款合同的年利率均为6%,《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05号]的借款金额为13,304.83万元,期限为2013年12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4日止,利息总额为798.29万元;《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06号]的借款金额为27,000万元,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利息总额为1620万元。

  2、借款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借款的年利率为6%,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付息。

  四、关联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笔关联借款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中国恒天签订的《借款合同》[恒天统借字第2014005号、恒天统借字第2014006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26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证券日报》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书将于2014年5月31日到期,因此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即日起由《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变更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证券日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 公告编号:2014-026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到南平市财政局2013年

  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3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公司淘汰了2#纸机3万吨新闻纸落后产能,《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公告》于2013年7月27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财(企)指[2014]9号《关于下达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的通知》,公司近日收到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212.5万元,按照有关规定该款项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4-19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李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李欣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李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李欣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5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一文化,证券代码:002721)自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公告相关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通知:江苏伟伦于 2014年5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交易时间参与交易的股东证券数量(万股)约定购回时间
2014年5月29日江苏伟伦20002016年5月29日前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江苏伟伦流通股51,314,83611.86%31,314,8367.24%
限售股153,944,50735.60%153,944,50735.60%
合计 205,259,34347.46%185,259,34342.84%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江苏伟伦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江苏伟伦合计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的公司股票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

  (三)本次交易系融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解决宏达新材公司发展资金需要所进行的交易。交易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须的程序后借给宏达新材。

  本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江苏伟伦将视宏达新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状况,不排除继续进行约定式购回交易。

  (四)购回期满,如江苏伟伦违约的,交易对手按照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五)公司将督促江苏伟伦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进行约定式购回交易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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