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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4-01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及《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4 年5 月9 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0,000股,授予对象共3人。 3、授予价格:3.83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48 个月,其中禁售期24 个月,解锁期24 个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安排为:
6、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本激励计划解锁条件以2012年为基期。
2012年及各考核期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为激励计划计提的费用属于公司的经常性费用支出,不能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时扣除。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于其对应预定投入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从净资产中扣除。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情况
注: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00股,全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8%。 8、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10、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5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35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5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91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61,910,000.00元。根据贵公司2014年5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0,000.00元,由杨雅莉、徐震、曾永强3位股东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362,93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年5月2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杨雅莉、徐震、曾永强3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020,000.00元(大写:壹佰零贰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3,906,6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1,0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886,6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61,91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61,910,00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俗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5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3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5月21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63,93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62,930,000.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2014年6月5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五、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62,93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15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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