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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92 股票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展情况公告 2014-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0.99%。公司在"两湖合并"期间,国投于2009年7月20日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2月15日《关于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监管提醒函》(青证监发字[2014]52号)的要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对照文件要求,国投需对作出承诺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目前,国投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相关内容还在履行完善手续,公司将在该承诺事项完善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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