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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6月2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中核大厦十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吕航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 名,代表股份155,966,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 名,代表股份数150,548,7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1 人,代表股份数5,417,4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 股股东(授权股东)共63 人,代表股份154,144,076 股,占公司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9.50%;B 股股东(授权股东)共9 人,代表股份1,822,111 股,占公司B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9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55,361,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其中A股153,539,7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379,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4%。其中A股379,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25%;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其中A股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5%;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2、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所以特发集团所持有的145,870,560股A股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数量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限售期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上市地点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所以特发集团所持有的145,870,560股A股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55,361,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其中A股153,539,7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39%;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55,361,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其中A股153,539,7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39%;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6、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所以特发集团所持有的145,870,560股A股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1)《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所以特发集团所持有的145,870,560股A股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的股数9,491,2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01%。其中A股7,669,14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2.70%;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9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3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55,361,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其中A股153,539,7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379,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4%。其中A股379,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25%;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55,361,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其中A股153,539,7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379,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4%。其中A股379,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25%;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其中A股225,0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15%;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的股数155,361,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其中A股153,539,70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B股1,822,111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 反对的股数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9%。其中A股604,376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39%;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弃权的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其中A股0 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B股0 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胡银亮律师、赵万宝律师为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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