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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7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第一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3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过鑫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122,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122,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2,122,5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侃律师、钱晓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对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公司”)债权中的10,000万元,转为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增资后湖州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湖州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5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2014年5月30日,湖州公司在湖州市南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具体信息如下: 注册号:330504000032548 名称: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湖州市菱湖镇凤凰桥 法定代表人:过鑫富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06月27日 营业期限:1996年06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β-氨基丙酸、PVB树脂、胶片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化学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9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到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临安申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光贸易”)的通知,申光贸易于2013年5月23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现已到期,申光贸易已于近日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750万股股份全部购回,并过户至申光贸易的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购回约定购回式交易股份的情况:
二、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购回是申光贸易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约定履行购回义务,本次购回股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申光贸易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购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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