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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超日 公告编号:2014-057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受到光伏行业整体低迷、产能过剩、供需失衡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于2012年四季度出现了流动性困难,各生产单位产量大幅下降,公司陆续收到了供应商、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起诉,公司分别于《2012年度报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110、2013-111)、《201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117)、《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46)、《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4-02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2013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4-048)中披露了公司各阶段的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目前,公司的流动性困难并未得到缓解,公司因债务逾期仍继续收到供应商、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起诉,此次将《2013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4-048)后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更新情况,新增的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公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更新情况 下表所列诉讼情况为公司于《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进展更新情况。 ■■ 二、新增的诉讼、仲裁情况 下表所列诉讼情况为公司自《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后新增的诉讼、仲裁情况。 ■ 本期新增涉诉金额3118.16万元,合计诉讼金额240676.25万元。以上诉讼、仲裁情况截止于2014年6月16日,公司将对后续诉讼、仲裁情况进行持续披露,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已执行判决或仲裁结束的对公司本年利润影响主要是该类诉讼产生的应由公司承担的诉讼费用、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支出而导致减少本年利润金额约为3929.53万元,本次公告诉讼事项中尚未判决或仲裁的,无法准确预计诉讼结果(据公司初步估计损失至少约在430.28万元左右)。 本次公告所述的涉案金额为公司因流动性危机而无法偿付已到期债务,该债务都已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上述诉讼、仲裁案件中存在未判决、未执行的情况,请各位投资者继续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0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召开“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最新参会登记情况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太阳”或“发行人”)公开发行“11超日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关注到超日太阳于2014年4月4日发布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称其于2014年4月3日收到公司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函,该公司以超日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超日太阳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受托管理人已于2014年4月4日发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重大事项的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公告》,当发生超日太阳被申请破产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将无需就此事由另行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敬请债券持有人留意。 根据《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第16条的规定,受托管理人于2014年3月21日公告了《关于延期召开“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延期通知》”),并顺延本次会议的参会登记时间,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会议延期期间,受托管理人将每周公告已登记参会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 截至201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本次会议筹备组共收到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215,978,800元(包含2014年6月12日17时之前已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登记,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1.60%。受托管理人决定继续顺延本次会议的参会登记时间,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敬请债券持有人留意。 为切实增加本次会议参加人数以便对会议议案进行有效表决,受托管理人再次提请各位债券持有人积极参会,可以本人参会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会(包括委托本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且为节省参会成本,受托管理人继续请求债券持有人委托本受托管理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同时,为便于受托管理人做好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请拟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务必按照《会议延期通知》的要求向受托管理人进行参会登记(截至2014年6月12日下午17时已登记的参会回执仍然有效,不必重复登记)。 特此通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3年度)的更正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3年度)》。 因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公告《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3年度)》签署页出现错误。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现将更正后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3年度)》完整公告如下: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3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2014年6月19日 重要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信建投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下转B1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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