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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14-018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二、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扣税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6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 截止201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755-26506648、26506649 咨询联系人:张大军、杨文 传真电话:0755-2650680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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