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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4-056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9日-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15:00-6月2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总办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3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86,932,0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845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77,589,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67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342,3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75%;通过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张继军、年夫兵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1 长期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激励方式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限制性股票来源、总量及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 各期激励方案授予日、禁售期和解锁期的确定原则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情形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1 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1 激励对象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禁售期、解锁期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 限制性股票来源、总量及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及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财务测算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情形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1 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86,706,8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225,20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张继军、年夫兵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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