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4-040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4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已于6月12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6月17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通知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2014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15:00至2014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市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1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7、会议地点:东方宾馆会展中心2号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控股股东规范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2、关于收购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罢免公司全体董事的议案。 以上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事项,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 时-18:00 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6月25日18:00 时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24”。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两项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以“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一经申领可多次反复使用,长期有效。 A、申领服务密码(免费)的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2)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设定一个6-8位数字的服务密码; (3)检验通过后,系统将提示服务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须牢记); (4)服务密码须在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方可使用,激活步骤包括输入买入指令、输入证券代码(369999)、输入委托价格(1 元)、输入委托数量(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确认交易(密码将在T+0.5日生效); (5)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服务密码被盗,可挂失密码,挂失后重新申请。挂失步骤与第(4)步相同,只是委托价格变为2元,委托数量为大于1 的整数。 B、申领数字证书需提交身份资料、填写申请表并支付数字证书USB-KEY介质费用,股东可参见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每个数字证书可储存多个账号,多个账号可同时投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股东发生重复投票情况,按下列方式处理: (1)如果同一股东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电话: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联系人:郑定全、吴旻 邮编:51001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4-041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8日以电邮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14年6月20日,公司总经理池建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池建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池建辉先生的辞职即时生效。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改聘陈白羽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陈白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陈白羽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陈白羽女士简历: 陈白羽 女 41岁 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师 曾任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全面负责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对外经济合作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州市白云区政协委员。截止公告披露日,陈白羽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