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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14年6月20日上午9:30,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海洲湾会议中心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秦兆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3,707,2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02,500,000股的61.0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1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02,500,000股的0.0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指派苗红伟、吴波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1、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4,823股;弃权2,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4,823股;弃权2,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4,823股;弃权2,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7,723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4,823股;弃权2,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4,823股;弃权2,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和江苏证监局有关指导性文件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本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23,629,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74,823股;弃权2,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现金认购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份。 本项系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8,547,1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74,823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苗红伟、吴波。 (三)结论意见: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3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益,增加收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2340万元,向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银行)购买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回报率5%,期限1年(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4年6月12日,公司与东海银行签署《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购买"福瀛理财"2014年第3期保证收益型对公定向理财产品,金额2340万元,保本保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5%,期限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2日。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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