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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4-064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 别 提 示

  1、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2014-036)。

  2、本公司为纯B股上市公司,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系统等方式参与投票时应当通过B股股东帐户进行网络投票。股东投票之前,应注意查看投票相关要素均填写正确,投票完成后,还应关注是否收到投票回报数据。

  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年6月25日9 :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4年6月24日15:00—2014年6月25日15:00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

  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8、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订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相关协议的议

  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细内容见2014年4月29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及2013年报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6月19日、20日、2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下午16:30

  5、登记地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7、会议费用:会期一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993700、81994270

  传 真:027-81993701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人:侯 莉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0770”,投票简称“武锅投票”。本公司为纯B股上市公司,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系统等方式参与投票时应当通过B股股东帐户进行网络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 360770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对照关系如下表:

  ■

  注:●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成功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ST武锅B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备查文件

  1、《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 日 期:

  委托身份证明:

  ■

  受托人身份证明:

  ■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4-065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并于2014年5月30日公告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投资者仔细阅读上述公告内容,并作提示如下:

  一、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66,341,650.15元人民币,其中861,121,950.92元人民币为主营业务收入,即:锅炉及配套产品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有553,086,953.24元人民币为国外业务收入,而该等国外业务绝大部分产生于公司与境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二、股东委托贷款利息:除与关联人之间的经营性交易外,鉴于公司巨额负资产的状况,从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难度非常大,公司长期以来依靠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作为流动资金来源并支撑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历次股东委托贷款额度都获得了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东提供的委托贷款总额为16.8亿元人民币,公司需每年支付股东委托贷款利息,而过往的股东委托贷款利息均得到了公司历年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中已披露2014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236,736,000.00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经营性关联交易和股东委托贷款利息。

  四、公司部分流通股股东在股吧里发帖及在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示要在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否决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若公司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将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并可能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4.3.1条的风险情形。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4-066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3鄂武东开民二初字第0028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或仲裁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谭镇标 男 武汉地区流通股股东(持有*ST武锅B股票18,102股)

  被告: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8日,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章程修正案”)。修改内容要点为:第七十四条,股东授权委托书应针对每一次具体的股东大会分别出具,不得作出长期的授权;代理人不得转委托他人;具备股东身份的代理人接受五个及以上股东委托,应按照本公司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征集和办理相关手续;非股东身份的代理人不得接受五个及以上股东委托,但征集人除外。第八十八条,征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百分之一(1%)以上股份的股东;征集人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国家公证机关对征集人资格、征集方案、征集投票权委托书、征集投票权行使的真实性、有效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或公证书需与征集投票报告书和征集投票委托书一并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章程修正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该章程修正案内容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认定章程修正案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进行了不当限制。该《法律意见书》的全文于2013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流通股股东谭镇标认为章程修正案限制了公众股东合理行使其民事权利,侵害公众股东的权益,属于无效决议,即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本诉讼。

  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公司已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本案将于2014年6月30日9:00时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实质影响。

  六、备查文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3鄂武东开民二初字第00287号)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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