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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9 债券代码: 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oldwind.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6日—2014年7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6日15:00至2014年7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公司本部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五、股权登记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 (2)2014年6月6日(星期五)营业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公司H股股东有权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6月7日至2014年7月7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参会人员 1、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出席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14年6月6日(星期五)营业日结束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可出席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其他人员。 九、参会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A股股东可携带相关文件于现场登记时间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7月7日下午14:00-15: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H股股东也可于2014年6月17日17:00点前将出席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交至本公司办公地址。 十、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202;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6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十一、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古丽 3、电话:0991-3767411 传真:0991-3767411 4、邮政编码:83002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2、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0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现将截止目前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目前,公司股东以及本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处于承诺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原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向公司承诺如下: 1、 上述公司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金风科技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参与或进行与金风科技生产经营相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 2、 若上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出售与金风科技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技术,金风科技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上述公司保证在相关资产、业务出售和技术转让时给予金风科技的条件不逊于上述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3、 若上述公司因同业竞争原因致使金风科技受到损失,上述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4、 在上述公司与金风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该承诺书为有效之承诺。 截止本公告刊登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承诺。 (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3年1月8日,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对2012-2014年股东回报做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承诺期限:2012 年至2014 年。 截止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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