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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长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9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4年 6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6月26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6 月 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881 号)。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25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本部西十一楼总裁办公室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4 年6月25日17:00 时)。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81号 邮编:130061 联系电话:0431-88922318转2666 传真:0431-88920704 联系人:柴芳园 2、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9 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下共有2.01-2.20共20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20日A 股收市后,持有长百集团A股(股票代码60085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 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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