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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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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归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2013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8)。

根据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发行的2013001 号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详细内容见2013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97)。

2014年6月20日,上述资金8,000万元及理财收益2,489,161.64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于2014年6月1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会明、李良甫回避表决)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于田县斯也克乡斯也克村捐赠170万元的议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访民情聚民心惠民生”活动统一安排,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向该村捐赠170万元扶贫帮困资金。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6月1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2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欣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郑欣洲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周芳、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郑欣洲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4年6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科技研发中心。为保证公司研发工作与生产基地紧密结合,使研发技术人员更贴近生产一线,2013年4月,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投资建设研发实验基地项目,该项目即将建成投用。因公司部分研发人员将在实验基地办公,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富裕部分楼层,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科技研发中心大楼部分楼层进行对外出租,以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拟租用科技研发中心建筑面积10,911.5平方米,共计四层的区域,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第一个租赁年度每平米租金2.2元/天,2014年租金约520万元,租期自2014年6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后续租金价格按照市场行情重新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中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4.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方,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长期租赁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租赁事项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6月21日召开的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其他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2,758,784.90万元,负债总额1,941,326.98万元,净资产817,457.92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316,032.35万元,净利润8,800.89万元。(经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3,020,814.87万元,负债总额2,194,263.49万元,净资产826,551.38万元,2014年1-3月年实现营业收入253,678.57万元,净利润8,269.41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且本公司董事长为中泰集团董事长,中泰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拟租用科技研发中心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第一个租赁年度每平米租金2.2元/天,租期自2014年6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后续租金价格按照市场行情重新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出租部分房产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0,336.37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向关联方出租富裕部分科技研发中心楼层是公司正常的运营需要,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4年6月21日召开了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泰化学向关联方出租富裕部分科技研发中心楼层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租赁价格参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写字楼租赁市场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泰化学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新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鹏公司”)、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能源”)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6月21日召开的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新增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的

主要内容

2014年预计

金额不超过

2014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铸造件、兰炭、石墨电极、电极糊等原料2,30613,454.61
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备品备件等1,100 
小计3,406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备品备件等90056,623.21
小计900 

1、上述关联交易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累计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最终以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2014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公司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电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19,23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良甫,法定住所为乌市西山路76号,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4,937.77万元,负债总额93,122.39万元,净资产81,815.38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1,626.03万元,净利润846.17万元。(经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7,961.64万元,负债总额88,784.01万元,净资产79,177.63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390.77万元,净利润-253.32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注册资本5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中宇,法定住所为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内,主营业务为电石生产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1,997.00万元,负债总额130,925.09万元,净资产41,071.91万元,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9,110.61万元,净利润-996.10万元。(经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9,951.63万元,负债总额119,589.54万元,净资产40,362.09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803.76万元,净利润-898.4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5.39%的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李良甫先生担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备品备件、出售产品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行为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增加经济效益,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采购备品备件、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4年6月21日召开了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泰化学本次拟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经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北京国信恒润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环保公司”),建设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国信环保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北京国信恒润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国信环保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年产 5,000 m3SCR 脱硝催化剂。根据该公司后期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向国信环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67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博峰路174号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环保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00.21万元,负债总额为0.21万元,净资产为3,000万元。(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006.11万元,负债总额为6.11万元,净资产为3,000万元。(未经审计)

(2)其他股东义务

国信环保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国信环保公司其他股东北京国信恒润能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国信环保公司49%股权)本次未同比例对国信环保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下属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本公司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项目建设需要。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整体运作,中泰化学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保证被资助对象项目建设起到促进作用,财务资助的具体资金占用费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不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泰化学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泰化学拟向国信环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泰化学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中泰化学拟向国信环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中泰化学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截止2014年6月23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265,491.80万元,其中:中泰化学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22,499.07万元,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18,126.40万元,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4,866.33万元,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0.00 万元,逾期金额0万元。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268,558.8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财务报表;

4、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14年3月财务报表;

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6、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4-06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五届六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上午10: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9日-2014年7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9日15:00至2014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4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2)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3、审议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4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邮 编:830026;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公司简称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中泰投票总议案100元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3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元
2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0元
(1)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1元
(2)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元
3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3.00元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9日15:00至2014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关于本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二、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2、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三、审议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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