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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在湖南省株洲市福尔莱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2014年6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忠民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赵翠青女士、蒋建湘先生和谢青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曹修运先生、刘朗明先生、王辉先生和唐明成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杨宇女士、沈健斌先生和刘发明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刘伟清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上述两议案关联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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