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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公司承诺 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内证监上市字[2014]5号)的要求,2014年2月14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截至目前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月12日发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13年6月18日和2013年7月2日发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及2014年1月4日发布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6月18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美元短期融资外债额度的请示》。 为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低成本美元贷款,有效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结合本企业进口设备融资需求,拟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新银行”)申请2000万美元短期融资外债额度,融资到期日为外管局批复的2015年3月31日。公司拟与澳新银行签署相关的融资协议,并进行融资协议项下交易。授权王瑞生先生签署融资协议及与融资协议相关的通知或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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