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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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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上海金一少数股东在公司提供担保后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在被担保人的融资金额如无法如期归还银行,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上海金一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此次融资担保额度在2014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内,无需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钟葱先生依法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期间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制作预案或报告书草案等事项的办理;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对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因素,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上海金一少数股东在公司提供担保后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在被担保人的融资金额如无法如期归还银行,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上海金一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及担保已提交公司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授信担保额度在2014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内,无需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3、法定代表人:钟葱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持股比例:70.2%

6、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

7、主营业务: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8、财务数据: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23,890.32万元,净资产为2,983.65万元,营业收入为57,178.64万元,净利润为983.65万元。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债权人: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3.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为上海金一向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上海金一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要求上海金一少数股东在公司提供担保后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在被担保人的融资金额如无法如期归还银行,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上海金一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6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71亿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6.32%,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7月1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4层第20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15:00至2014年7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4层第20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10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7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开展2014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就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4 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公告信息。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投票时间:2014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金一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
议案一《关于开展2014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就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2.00元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一、二),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一、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 在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巍 宋晶 

联系电话:010-68567301 

联系传真:010-68567301

邮 编:100045

七、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7月14日上午10:00在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4层第20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开展2014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就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年 5 月 30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确定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的公告》。201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商务谈判及尽职调查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6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已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706室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其它联系方式不变。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及其它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真号码:010-68567301

互联网网址:www.e-kingee.com

电子信箱:jyzq@1king1.com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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