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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5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26日,公司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飞刚主持。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4年6月21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请王陈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60号公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698,652,31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已于2014年6月9日完成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数为69,865,231股,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698,652,312元增加至768,517,543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

  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8,652,312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517,543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98,652,31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98,652,312股,其他种类股0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68,517,54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768,517,543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该事项尚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6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简历:

  王陈:男,汉族,1983年4月出生,毕业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文化交流》杂志社诸暨办事处编辑、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助理。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2A-326)。王陈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大东南 股票代码:002263 公告编号:2014-5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下午 15:00 至2014年6月2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飞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4,221,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3,008,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13,2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一项提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4,221,348股。经大会表决,会议以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14,092,626股,反对128,722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意1,084,522股,反对128,722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9.3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一帆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6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 6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黄飞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董事会决定从 2014 年 6 月 26 日起,正式聘任王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从即日起公司董事长黄飞刚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认为

  董秘候选人王陈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次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了解董秘候选人王陈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同意聘王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

  王陈:男,汉族,1983年4月出生,毕业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文化交流》杂志社诸暨办事处编辑、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助理。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2A-326)。王陈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5-87380698

  传真:0575-87380005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电子邮箱:ddnwangc@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4-6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 年 7月 15日 14:3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诸暨市千禧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 2014年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7月10日-7月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鲁丽娟、王陈

  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邮编:3118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7月15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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