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27日 2014-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