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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4-046号 债券简称:12广控01 债券代码:12215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6月27日下午14:30时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 15:00时(北京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行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雪球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鉴于发展集团为承诺相关方,与上述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参与表决股份数为320,384,529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320,350,929股同意,占参与表决股份数的99.99%,33,6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部分承诺事项的议案》。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07,60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股份数的0.034%,33,6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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