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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 2. 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 董事会会议董事出席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暂不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暂不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4-03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承诺中有关股权激励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山集团")于2006年4月在公司股改时作出了股权激励承诺:"为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统一,中国南山集团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合适时机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深赤湾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南山集团已于2009年3月向公司提出提案《关于制定并实施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报告》,公司于2009年5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并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专题会议讨论,公司特此公告如下: 对照国资委及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由于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相关条件限制而无法制订,公司决定暂不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并视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决策程序后重新考虑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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