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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4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6月26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原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变更企业名称为: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信达民")的通知,包头信达民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股份20,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8%;于2014年6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股份1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9%,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7%。 本次减持前,包头信达民持有本公司股份548,567,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3%;本次减持后,包头信达民持有本公司股份512,567,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5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已经于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5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将其从二级市场增持的本公司股份6,243,834股全部减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4%。截至本公告日,冀东物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81,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99%;与庞庆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十八名自然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78,042,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6%。加上包头信达民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12,567,250股,截至本公告日,庞庆华先生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71.41%的表决权。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5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1庞大02"(债券代码:122126)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1庞大02"的债项信用评级为"AA"。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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